高污染燃料目录通知(《高污染燃料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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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污染燃料目录由谁制定
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
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法律分析:《高污染燃料目录》指出,目录所指燃料是根据产品品质、燃用方式、环境影响等因素确定的需要强化管理的燃料。
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
2、肥城高污染燃料及生物质燃料禁燃区范围
下列燃料或物质为高污染燃料:(一)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
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公布如下: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为:南至南二环路—南环路、北至北环路、东至东阳路、西至西环路—顺河东路。
具体范围为:南至潍胶路、北至北外环路、东至潍安路—东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
第三十八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高污染燃料的目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
工业废弃物和垃圾、农林剩余物、餐饮业使用的木炭等辅助性燃料均不属于目录管控范围。《目录》明确,按照控制严格程度,将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分为I类(一般)、Ⅱ类(较严)和Ⅲ类(严格)。
3、潍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是哪(潍坊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是哪里)_百度...
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公布如下: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为:南至南二环路—南环路、北至北环路、东至东阳路、西至西环路—顺河东路。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本通告所指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为:东至潮汶路,南至泰肥一级路,西至孙牛路,北至康王河和创业路。
禁止燃放范围包括七个区根据条例规定,城区禁放范围指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经济开发区七个区。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为以下四条界线所围成的区域:北侧界线。
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停车场、城市桥梁、地下空间;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区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曲阜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通告曲阜污染停工
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划定禁燃区的必要性近年来,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环境空气质量离国家标准还有较大差距。
曲阜禁燃区域禁燃区域包括:G104曲阜西外环以东,G327曲阜北外环以南,孔子大道以北,创业大道崇信路以西范围内的区域;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区域,自动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城区外集中供热覆盖区域。
“禁止在市主城区直接燃用民用散煤;禁止在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工作。“鼓励使用电能、天然气、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替代燃煤、燃油等常规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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