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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护环境保护水源评论稿-爱护环境保护水源评论稿怎么写

爱护环境保护水源评论稿-爱护环境保护水源评论稿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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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黄河保护法什么时候发布的?

1、黄河保护法什么时候发布的?

目前还没有这个法。

黄河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经济地带。随着《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建议将《黄河保护法》列入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使其成为一部综合性的统一调整保护黄河的法律,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黄河流域是中国西北、华北地区的重要水源,是中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经济地带,也是打赢防范重大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重要区域。目前我国首部全流域生态系统保护法《长江保护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将对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起到巨大保障和推动作用。而黄河作为我国第二大流域,相比长江,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更加脆弱、水资源保护形势更加严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

有数据显示,黄河流域水质I-III类断面比例低于全国,劣Ⅴ类断面比例高于全国,2006-2019年汾河等支流持续重度污染,上游局部地区天然草地退化率在60%-90%之间,中游水土流失严重,这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有直接关系。

据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与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2020年黄河上中游湿地调研显示,黄河流域上中游湿地缺乏有效保护,被开垦作为耕地种上了庄稼,如河套地区黄河大堤至主河道之间的滩涂属“官地”,也被称为黄泛区,大量被当地老乡开垦出来种上了庄稼,如发生涝灾国家概不负责赔偿损失,如果黄河未泛滥,则农民可以收获一茬庄稼。这种缺乏统筹管理的情况,为黄河流域湿地保护、泥沙治理、水患防治等均带来极大隐患。

目前,关于黄河保护的相关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黄河河口管理办法》《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等,虽从国家、流域、地方三个层面,对流域内水量分配调度、流域污染防治按区统一规划等做出了一定的规定与指导,但尚无法充分适应黄河流域大保护大治理的特征和需求。

建议:当前环境下,黄河保护立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建议加快推进黄河保护立法工作,将《黄河保护法》列入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使其成为一部综合性的统一调整保护黄河的法律,为进一步完善黄河流域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从根本上改变“九龙治水”情况,推进落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实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进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生态补偿等方面提供法律保障,全方面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提升。

4月底水利部发布了《黄河保护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5月29日前提出意见。预计今年底或明年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爱护环境保护水源评论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爱护环境保护水源评论稿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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