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中的权利(环境法的权利本位)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24-08-03 17:36:1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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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环境保护法中的权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环境保护法中的权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什么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
法律分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法律分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新环保法第五十三裂衫条规定如下:《环保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
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包括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公众有权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余组织。《环保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余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环境保护监督,是指国家环境保护管理机关对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排放污染物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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