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16条,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24-04-19 11:36:14 •阅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环境保护法16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环境保护法16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关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4...
”据此,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制定,A项正确;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B项也正确。
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根据是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等。A项正确,当选。根据《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具有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权限的国家机关是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B项正确,当选。
【答案】:D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跨行业综合性排放标准(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水环境质量标准。
【答案】:C 环境标准:(1)国家环境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环境检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2)地方环境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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