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安全监管责任制规定-化工企业监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化工安全监管责任制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化工安全监管责任制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
-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 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其中,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是重要的一部分,其包括: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和评估。建立事故应急机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如下: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二)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具体实施办法。
严禁高温、雷雨天气生产作业。严禁违规检维修作业和边施工边生产。严禁串岗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 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使用。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2、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
法律主观: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必须实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包保制度,明确指定企业负责人为包保责任人,并实现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严格控制三个环节,以确保员工和公众的安全。
法律分析:危险化学品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重点部位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企业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
3、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如下: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以“双七条”为抓手,在全国煤矿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年活动。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2014年再关闭5000座小矿山。加快小化工转产退出。
严禁高温、雷雨天气生产作业。严禁违规检维修作业和边施工边生产。严禁串岗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已经2013年7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4、化工企业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各级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车间每年12月中旬将下年度特种设备年检验计划报公司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协调外检事宜。
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分派到各个岗位,并进行培训;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进行考核,每年至少2次考核情况记录。
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带并应有人监护。第十三条 在吊篮内作业时,应事先支吊篮拉绳进行检查,吊篮所承受的负荷应有一定的安全系数。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施工与检修安全管理职责、施工的组织、现场管理、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通则、检修准备、拆除作业、检修作业、动火作业、设备内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动土作业、完工后处理等安全管理内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化工安全监管责任制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化工安全监管责任制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