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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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其中,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是重要的一部分,其包括: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检查和评估。建立事故应急机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如下: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二)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实行最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制定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具体实施办法。
严禁高温、雷雨天气生产作业。严禁违规检维修作业和边施工边生产。严禁串岗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2、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新闻
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包括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不遵守规定将受到严厉惩罚。为了保障化工企业的生产安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定。
以“双七条”为抓手,在全国煤矿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年活动。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2014年再关闭5000座小矿山。加快小化工转产退出。
严禁串岗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不按工厂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 作帽等),不准进入生产岗位。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不使用。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简称“两重点一重大”。这一举措是当前或今后一段时期内各政府安监部门的安全监管抓手,主要强调“突出重点、加强监管”的安全理念,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措施。
3、化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定期召开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安全例会,认真总结、提高、交流、反馈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教训,找出生产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制订相应的整改决定和防范措施,并对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使之落到实处。
为防止接触器在万一发生爆炸或着火时危及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在反应器前和管道中应安装防火器。 为防止接触器发生爆炸,接触器应有泄压装置(防爆膜、防爆片),并尽可能采用自动控制进行调节以及报警联锁装置。
化工厂安全注意事项:安全工作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有规范: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足够的强度。为确保化工设备与机器长期、稳定、安全地运行,必须保证所有的零部件有足够的强度。
4、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化工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如下: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以“双七条”为抓手,在全国煤矿深入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年活动。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2014年再关闭5000座小矿山。加快小化工转产退出。
严禁高温、雷雨天气生产作业。严禁违规检维修作业和边施工边生产。严禁串岗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4号《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已经2013年7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