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的私益(环境保护的作用和意义)

环境保护的私益(环境保护的作用和意义)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环境保护的私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环境保护的私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是哪些呢?

1、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是哪些呢?

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公益诉讼制度是有别于传统私益诉讼的一种诉讼类型。与私益诉讼追求个人的具体权益不同,公益诉讼是为保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比如对环境污染提起公益诉讼,具有通过司法纠正危害公益行为的公共目的性。它不仅有利于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而且有利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二、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授权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意味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进入试点阶段。2016年1月6日,最高检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成为了检察机关试点公益诉讼的具体“操作指南”。全国公益诉讼试点地区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以诉讼类型划分有: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以案件发生的领域划分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国有资产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检察机关的起诉权不同于公民、法人的起诉权,应当有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的国情,目前检察机关可以对下列案件提起诉讼:

1、国有资产流失案件。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转轨时期,当事人对国有资产合资、联营、产权交易、签订合同过程中,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造成大额的国有资产流失,检察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害案件。公害案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直接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环境污染事件。近年来,环境污染事件明显增多,然而由此引起的诉讼却寥寥无几。其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法律确立的权利主体偏离了社会现实需要。赋予检察机关对这类案件的起诉权,就可以使公众利益受到保护。

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当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或不行为对公共利 益造成侵害或有侵害之虞时,法律允许无直接利害关系人为维护公共 利益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制度。其中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 诉讼是狭义的行政公益诉讼,简称行政公诉。行政公益诉讼有如下特 征:诉讼目的的公共性;诉讼主体的广泛性和不特定性;诉讼功能的 预防性;受案标准的严格性。建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体现在以下五个方 面:

一是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有一定的法律根据;

二是检察机 关成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主体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

三是世界各国 大多规定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值得我们借鉴;

四是 我国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已经具备良好的法治环境;五是检察机关提 起行政公益诉讼具有良好的司法资源。

关于环境保护的私益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和意义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环境保护的私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环境保护的作用和意义、环境保护的私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