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二建法规-环境保护法第2条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24-07-23 10:36:23 •阅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环境保护二建法规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环境保护二建法规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二建法规安全文明措施费是哪章?
今天要推荐给大家的是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第6章核心考点:施工安全费用相关规定。
1、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标准。
2、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4、进行可能危及危险化学品管道安全的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的7日前书面通知管道所属单位,并与管道所属单位共同制定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管道所属单位应当指派专门人员进行管道安全保护指导。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
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内的,预付费用不低于费用总额的50%;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
2、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1)环境保护费;(2)文明施工费;(3)安全施工费;(4)临时设施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环境保护二建法规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环境保护二建法规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