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环境保护法(辐射环境影响采取环保措施)
作者:admin • 更新时间:2024-06-02 15:36:39 •阅读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辐射环境保护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辐射环境保护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我国现行关于辐射安全和放射防护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我国现行辐射防护基本标准主要包括《辐射防护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辐射防护法》于2017年正式实施,是我国首部辐射防护领域的专门法律,旨在确保公众和从业人员免受辐射伤害,保障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法律规定了辐射源的分类、监测与评价、防护措施等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日常检查。
法律分析:放射性同位素必须存储在指定的场所,由专职库房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其他人员不得擅入。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入放射性同位素存储场所取用放射性同位素时,必须穿防护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Ⅰ类放射源属极危险源。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种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Ⅱ类放射源属高危险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辐射环境保护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辐射环境保护法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