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十五条解析,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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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护环境15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详解:《环境保护法》第15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垃圾分类。植树造林。减少污水、废水排放。减少废气排放。不滥砍滥伐树木。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少用一次性用品。节约用水、用电。尽量步行或骑自行车。
第十五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
避免使用一次性塑料杯、泡沫饭盒、塑料袋、一次性筷子。遵守有关禁止乱扔各种废弃物的规定,把废弃物扔到指定地点或容器内。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释义: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
第十五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
第八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国家采取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植树造林、城市绿化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可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
3、根据环境保护法国家实行什么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释义:第三条 国家建立并实施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指标,并对主要污染源分配排放控制数量。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具体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有利于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有利于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增强环境执法透明度,推进环境保护的科学化管理;有利于实施排污权交易,为加快污染治理、降低治理成本创造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 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务院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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