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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四十四条解释,环境保护法四十四条解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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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国家实行什么排放总量控制
  2. 《环境保护法》第46条规定的基本含义
  3. 环境保护法中有没有对餐饮业油烟排放做出规定?

1、国家实行什么排放总量控制

【答案】:C 参考本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答案】:B解析: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指通过向一定地区和排污单位分配特定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将一定地区和排污单位产生的特定污染物数量控制在规定限度内的污染物控制方式及其管理规范的总称。

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环境保护法》第46条规定的基本含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6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6条规定,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环保部门应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6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正常使用,并应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主要物质和污染类型:《环境保护法》第24条所列举的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主要物质和因素,如“三废”、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都是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主要物质(多选)。

3、环境保护法中有没有对餐饮业油烟排放做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四项 规定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饭店烟囱排放的废气要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排烟时不得有噪音。根据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行业经营者,需要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或者是采取油烟的净化措施,防治油烟的排放对附近居民的生活产生环境污染。

第36条第二款: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害物质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第44条: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

第三十二条 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治油烟污染,排放的油烟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居民住宅楼的底层不再安排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不得将居民住宅楼中的住宅用作产生油烟污染的饮食服务业经营场所。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浓度、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油烟排气筒最低排放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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