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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第40条,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

环境保护法第40条,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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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承担那些环保义务?享有那些环保权利?
  2. 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对复议决...
  3. 环境保护法关于噪音的规定
  4. 畜禽养殖污染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1、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承担那些环保义务?享有那些环保权利?

公民应当低碳生活。第6条第4款规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公民应当绿色消费。

公民在环境保护中,除了依法享受权利外,也负有一定的义务,具体包括:一是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具体而言,保护环境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推广环保技术和节能减排措施等。

【答案】: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2、简述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对复议决...

法律主观: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就环境保护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被处罚人对该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在十五日内起诉。

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当事人对市环保局就环境污染赔偿纠纷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以市环保局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是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一可以申请行政调解。第二,可以向环保局的上级机关或者是县委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第三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权是指维护个人或群体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环境保护法关于噪音的规定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八条 国家鼓励、支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科学知识。

法规噪音标准定分为昼间(6-22时),夜间(22-6时)两个时段的排放标准,不管是在昼间还是夜间,如果噪声超过规定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工作的都属于噪声污染。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是关于噪音污染防治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噪音污染的定义、防治原则、措施和法律责任等。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类别 50 40 1类 55 45 展开全部 另外,该标准对当固定设备排放的噪音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音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等效声级也规定了限值。

4、畜禽养殖污染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主观:《畜牧法》第四十六条 其他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畜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和建设以及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从事畜禽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是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和合理利用畜禽遗传资源,维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畜牧业生产管理方面:包括动物饲养、繁殖、育种、饲料、兽药、疫苗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如《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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