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主要工作-环境保护督察目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环境保护督察主要工作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环境保护督察主要工作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查环保都查什么
法律分析:废水 、水污染源环境 、污水排放口 、排水量复核 、排放水质 、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等等。
法律分析:企业生产情况。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企业主是否违法建设,是否环评一致。有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主要是环保手续是否齐全,环保设施是否安装并正常运行,环保管理是否到位,排放污染物是否达标,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等。注意不要有作弊的行为。
环境监测是利用GIS技术对环境监测网络进行设计,环境监测收集的信息又能通过GIS适时储存和显示,并对所选评价区域进行详细的场地监测和分析。
2、环保督察组主要查什么
法律分析:企业生产情况。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企业主是否违法建设,是否环评一致。有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环保局检查企业都查什么 水污染环境监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
环保局检查企业的检查内容:企业生产情况、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企业环保落实情况。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等。
3、环境监察是干什么的
环境监察属于环保部门例如:省环保局下 设有 环境监察总队,市环保局 有 监察支队,县市环保局 有 监察大队。
环境监察的工作内容有: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承担主管部门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
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负责对日常环境监察业务的指导、督查和考核,牵头组织专项环境监察及情况汇总上报。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
4、环保检查都检查什么内容
法律分析:废水 、水污染源环境 、污水排放口 、排水量复核 、排放水质 、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等等。
查看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五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检查项目投运后,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环境检测内容包括哪些项目?水质污染的水质监测对象包括未被污染和已受污染的天然水(江、河、湖、海、地下水)、各种各样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法律分析:“有毒物质”、“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等,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的行为。环保局各科室有不同的职责,不同的部门去看的内容不同。
5、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是国务院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而制定的规定,主要涉及督察对象、督察内容、整改措施等方面。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新规:领导小组升格,每五年一轮常态化督察。中办、国办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行了规范。
第二十三条 督察报告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被督察对象反馈,指出督察发现的问题,明确督察整改工作要求。
法律依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第七条 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法律分析:中央环保督察的三种形式是指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法律依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第五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环境保护督察主要工作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环境保护督察主要工作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