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气象站环境保护-合肥市气象局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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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气象站800米范围内可以建铁塔吗
其它方向不得超过五度;半径五十米范围内不能架空电线、高大建筑物和树木等障碍物,特别是盛行风下方必须空旷无阻。
我认为气象局观测站的附近是不允许建有高大建筑物的,但是有没有这个条文规定就不太清楚了。
安装高度分为2m、3m、6m、10m,可根据不同规范安装气象传感器(气象站)。
第六条 气象台站的储、制氢气室周围五十米范围以内,不能有火源。第七条 天气雷达主要探测方向(降水过程的主要来向)的挡角不应大于半度;其他方向不应大于一度;在附近对雷达接收机不应有干扰源。
2、气象观测站建站条件
观测场四周必须空旷平坦,避免建在陡坡、洼地或邻近有铁路、公路、工矿、烟囱、高大建筑物的地方。避开地方性雾、烟等大气污染严重的地方。
小型气象站安装场地必须要尽量开阔,要求周围视野开阔,没有较高的建筑物阻挡,避开高辐射区域。
站址应具有良好的电磁辐射环境,不能对自动气象站工作产生干扰。自动气象站周围不得有致使传感器观测值发生异常变化的各种干扰源。
观测场一般为25m×25m的平整场地;确因条件限制,也可取16m(东西向)×20m(南北向),高山站、海岛站、无人站不受此限;需要安装辐射仪器的台站,可将观测场南边缘向南扩展10m。
3、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的概述
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设施,是指用于各类气象探测的场地、仪器、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
本办法所称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第三条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坚持分类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危害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的行为。
4、气象观测场的环境条件要求
因此,要作出正确的天气预报,气象观测场必须设立在四周空旷的地方。
三)观测场四周十米范围内不得种植高杆作物。
在城市或工矿区,观测场应选择在城市或工矿区最多风向的上风方。(3) 地面气象观测场的周围环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及有关气象观测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一般来说,气象观测站应该建在地势开阔、无遮挡、通风良好的地方,以便能够准确地观测气象要素。气象条件:气象观测站应该建在气象条件较为稳定的地方,以便能够长期稳定地观测气象要素。
因条件限制不能安装在观测场内的辐射观测仪器,总辐射、直接辐射、散射辐射、日照以及风观测仪器可安装在天空条件符合要求的屋顶平台上。
5、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的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增强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提高气象预测、预报准确率,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保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确保气象探测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可比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提高气象预测、预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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