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案件审理规定(环保案件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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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 ...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为请求赔偿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损害而提起的诉讼,适用本规定。
二)因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要求赔偿的。第三条 第一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由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实施地、损害结果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条 当事人因船舶碰撞、海洋污染等事故受到损害,请求侵权人赔偿渔船、渔具、渔货损失以及收入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污染者以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律师解读 《民法典》出台前,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针对环境侵权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不同领域,就生态环境损害的相关赔偿内容作了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_百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不论侵权人有无过错,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侵权人以排污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为由主张不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被侵权人提起诉讼,请求污染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不受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时效期间的限制。
环境侵权责任纠纷中的第三人可以是行政机关,比如环保局。
3、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环境公益诉讼即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公益性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其他的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第一条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结合审判、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
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公民个人信息权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法律主观:新《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及其司法解释的实施,促进了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数量的增加和判决结果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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