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督察复查(《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环境保护督察复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环境保护督察复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环保检查都检查什么内容
法律分析:废水 、水污染源环境 、污水排放口 、排水量复核 、排放水质 、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等等。
查看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采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环评批复五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检查项目投运后,是否进行了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环境检测内容包括哪些项目?水质污染的水质监测对象包括未被污染和已受污染的天然水(江、河、湖、海、地下水)、各种各样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等。
法律分析:“有毒物质”、“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等,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的行为。环保局各科室有不同的职责,不同的部门去看的内容不同。
2、环保督查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企业生产情况。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企业主是否违法建设,是否环评一致。有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法律分析:中央环保督察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等。法律依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第五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等。
环保局检查企业的检查内容:企业生产情况、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企业环保落实情况。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查看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等。
督察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重点区域和行业污染治理情况、生态环境损害和修复情况等方面。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约谈,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3、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办法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是国务院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而制定的规定,主要涉及督察对象、督察内容、整改措施等方面。
自然保护地监督工作办法是指为了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等。
法律分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一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应当根据具体督察对象和督察任务确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提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4、环保督察组主要查什么
法律分析:企业生产情况。企业所属行业及主要产品;上个月的产品及产能,各条线是否存在运营。企业主是否违法建设,是否环评一致。有无新增废气、废水、固废等污染物。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环保局检查企业都查什么 水污染环境监察: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
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6年进行了首轮督查,主要针对31个地方政府的环保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的问题包括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等。
5、四川省正式拉开全省范围污染源数据“交叉检查”序幕
一叠叠标注有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各乡镇名字的文件夹摆放在桌面上,等待工作人员的逐一检查。从7月4日开始,四川省正式拉开涉及全省范围的污染源数据“交叉检查”序幕。
作业区域6S管理标准》《6S检查及考评标准》《6S现场管理(检查)要素对应表》等35项规章制度,完善了油品装卸、设备操作、安全管控、应急救援等5大类100余项标准规范,构建了覆盖所有业务领域的6S管理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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