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53,环境保护法535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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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什么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
法律分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公民、法人和其余组织。《环保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余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环境保护监督,是指国家环境保护管理机关对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排放污染物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包括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以及行政不作为,公众有权举报。
2、环保法对新版53条规定了什么?
法律分析:新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对于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新环保法第53条规定了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基本权利之一,即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月1日起,未批先建项目不仅会收到严厉处罚,法律规定,对企业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
环保法没有这个规定环保法规定各地区可以根据自已的特点划定禁燃区,在禁燃区禁止燃烧以煤为燃料的能源,但对于柴国家没有强制性规定,是可以用的。
3、新环保法第25条是什么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十五条 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或者不能以无害化方式利用的固体废物;对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限制进口和自动许可进口分类管理。
新环保法第5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两点内容: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基本权利;二是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负有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的法定义务。
新环保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包括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除以上之外的内容可以不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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