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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令部令45号-2021年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

环境保护部令部令45号-2021年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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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_百度知 ...
  2. 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
  3. 辐射企业排污许可证遗失公示期限?

1、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的决定_百度知 ...

经审定,保留行政审批项目326项(含合并保留行政审批项目4项),下放行政审批项目8项(含部分下放2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项,暂停实施行政审批项目1项,转为日常管理、政府内部审批、行政确认和服务事项29项。

由市监察局牵头,法制办和编办配合,每两年对市级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经审定,保留行政审批689项,取消和调整312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实施主体应当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公布转为事后监管的事项,各实施主体不得再以行政审批方式实施管理。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2013年9月9日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10月19日起施行。

2、我国环境污染的现状

海洋污染现状 目前,我国的海洋环境,总的来看,基本上还是处于良好状态。

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现状 我国城市大气污染主要呈现为煤烟型污染。

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主要数据如下: 1〕大气环境 我国目前的空气污染相当于发达国家五六十年代污染最严重时的水平。大气污染以煤烟性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和二氧化硫,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70%;全国大城市汽车尾气污染趋势加重。

水资源短缺、土地资源短缺等。生态环境问题表现比较突出的有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森林和草地资源减少,生物多样性减少等。

空气污染。工业生产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蓝天。企业燃烧汽、柴油产生的废气和烟雾也分散在空气中。

3、辐射企业排污许可证遗失公示期限?

纳入本次发证范围的市管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应于2019年11月30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填报工作。

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提交遗失声明,损毁排污许可证的还应同时交回被损毁的许可证。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发放排污许可证前,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排污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核发的理由。

企业披露环境信息所使用的相关数据及表述应当符合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等方面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优先使用符合国家监测规范的污染物监测数据、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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